56歲的王樹江雖然沒有壯碩的身板,但有著東北人特有的幽默感。
“我叫不緊張。”這個今年一月剛從黑龍江來到四川履新的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一見面就和記者開起了玩笑。談到自己的論點和看法,他喜歡引經據(jù)典并用流暢的邏輯鏈條串聯(lián)。恍惚之間給人一種錯覺,在你面前的不是一位法官,而是一位學者。
今年全國兩會,王樹江帶來了《關于加快全國信用立法的議案》,并獲得了超過40位全國人大代表的聯(lián)合署名。在他看來,當前,推動我國信用立法的客觀條件已經具備,而通過信用立法將有助于解決困擾法院良久的執(zhí)行難問題,也有利于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保障經濟社會發(fā)展。
A·談議案
人無信不知其可也信用立法破解執(zhí)行難題
信用文化在我國源遠流長,《論語·為政》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王樹江直言,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失信問題愈發(fā)凸顯,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也是近年來全國兩會的熱點問題之一。而由失信引發(fā)的諸如“老賴”和與之相關的執(zhí)行難問題也成為了司法系統(tǒng)乃至全社會的“痛點”。
2017年,四川法院系統(tǒng)共上傳12.77萬名失信被執(zhí)行人,公開曝光7.44萬人,限制消費8.36萬人,限制出境4502人。但遺憾的是,只有近10%的被執(zhí)行人迫于信用懲戒壓力,主動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義務。目前,在少數(shù)地區(qū)、部分領域,還客觀存在對失信人的懲處和限制力度不夠的現(xiàn)象。
“執(zhí)行難一直是困擾法院工作的一大難題。”王樹江坦言,四川在破題上下足了功夫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造成“執(zhí)行難”的深層原因還在于社會信用體系的缺失,部分被執(zhí)行人想方設法逃避執(zhí)行,也有個別被執(zhí)行人從中獲得非法利益。這一結果客觀上鼓勵了失信行為,加劇了法院“執(zhí)行難”并妨礙其從根本上解決,“為此,有必要以國家立法的形式為完善社會信用體系、破解“執(zhí)行難”提供制度支持與保障。”
人無信則不立
立法護航發(fā)展促進國家治理
王樹江認為,現(xiàn)代市場經濟本質上是信用經濟,商業(yè)欺詐、制假售假、偷逃騙稅等失信行為的存在,嚴重影響了經濟活動的正常運行,妨礙了市場經濟的健康有序發(fā)展。
“沒用信用,這個社會的經濟秩序就會陷入一種紊亂狀態(tài),人們在經營過程中沒有安全感。”王樹江說,信用立法有利于整頓和規(guī)范市場經濟秩序、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經濟風險,護航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攻堅期。
“人無信則不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也明確提到了誠信二字。”王樹江認為,推進社會信用立法,既是轉變政府職能、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的重要手段,有利于適應簡政放權等系列改革的需要,確保以信用為核心的監(jiān)管體制順利建成和有效實施;也是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治理的重要舉措。
王樹江表示,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不斷加強,若干基礎領域和關鍵環(huán)節(jié)已取得突破性進展,社會信用立法條件已趨于成熟。
B·談改革
清官也得斷家務事
家事審判改革兼顧“情與法”
中國有句老話,清官難斷家務事。在戀愛自由,婚姻自由的今天,兩口子鬧離婚上法院已經不再是新鮮事。什么樣的判決才能情理兼顧,有時候也著實讓法官傷腦筋。
2017年,四川安岳法院發(fā)出的一份“離婚冷靜期”通知書,引發(fā)了社會強烈關注,一對年輕小夫妻鬧離婚,法院限定這對夫妻冷靜3個月,期間不得向對方提出離婚。這樣的處理方式,為難斷的家務事提供了新的解決途徑。這也正是四川試點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機制改革中探索出的新舉措。
王樹江透露,在這一輪改革中,法院在家事審判的審判理念和審判方式得到切實轉變。以四川眉山和德陽為例,當?shù)胤ㄔ阂桓膫鹘y(tǒng)“對簿公堂”的對抗性訴訟模式,采取圓桌審判的方式,以修復親情關系為目標,將家事審判的司法功能和社會功能有機結合,力求實現(xiàn)對糾紛的實質化解。
未來,法院系統(tǒng)還將積極進行更深入的探索,確保改革取得更好成效,爭取讓家務事不再是難斷事。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
落實法官斷案責任終生制
四川是全國第三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省份,成都、樂山、巴中3個中院和轄區(qū)內8個基層法院于2016年3月30日正式啟動試點工作,2016年8月11日,四川全省全面推開司法責任制及相關改革。
對于兩年來改革的進展,王樹江表示,在落實法官員額制方面,四川全省員額法官6551人,占中央政法專項編制的32.85%,一線法官人數(shù)較改革前減少45%,但專業(yè)化程度明顯提高。今年初,四川省高院會同省委政法委建立了法官員額退出機制,目前正在積極推動法官常態(tài)化遴選、逐級遴選和公開選拔。
王樹江透露:“四川全省法院司法責任制已全面落實,法官要對其經手的案件終生負責,如果出現(xiàn)冤假錯案,會被追究相應的責任。”
C·談目標
杜絕冤假錯案讓獄中沒有無辜刑場沒有冤魂
談及冤假錯案的防范和糾正,王樹江用一句話來表達了他的追求和目標,“讓監(jiān)獄里沒有無辜,讓刑場上沒有冤魂。”
王樹江說,幾年前,最高法就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杜絕冤假錯案,以及平反冤假錯案的工作。最近幾起引發(fā)公眾關注的包括云南杜培武案、浙江張氏叔侄案、聶樹斌案等一系列冤假錯案的平反也給他這個老法官帶來了很多思考。
“人民法院如何在我們的工作之中,用我們的努力來實現(xiàn)不辦冤假錯案?”對于這個問題,王樹江給出了自己的答案,“首先,我們的法官必須做到崇法、智慧、中立、清廉、矜謹。”
他說,作為一個法官,首先必須信仰法律,法律的權威源自于人們的內心確信和真誠信仰,國外的法學家也曾經說過,法律必須為信仰,否則形同虛設,法官必須從內心深處根植法律至上,憲法至上,人民至上的觀念。其次是智慧的頭腦,因為踐行定分止爭、救濟權利、制約公權這三項職能的過程是需要足夠智慧的。
此外,王樹江表示法官還必須秉持中立的立場,清廉的操守,矜謹?shù)那閼?,這樣才能讓判決經得起歷史的檢驗,時間的檢驗,人民的檢驗,辦成鐵案。
在制約中追求正義
預防冤案律師作用重要
“之前坊間有種說法,公檢法是一家親,其實并不是這樣。”王樹江笑了笑,他表示,公檢法的共同職能都是追求正義,除了相互配合,在司法審判階段,更多的其實是相互制約。
王樹江說,法院作為審判機關,是在校正正義。校正正義就是要對行政機關或者是公安機關,在落實正義過程中出現(xiàn)的偏差進行校正,這也是預防冤假錯案的法律基礎和法律意義。在審判過程之中,法官對于公安機關偵破,檢察機關起訴到法院的案件必須進行認真細致的審查,并且在這期間如果發(fā)現(xiàn)錯誤發(fā)現(xiàn)問題必須及時予以糾正,“這是憲法賦予我們的職權,法官要敢于大膽地使用這種權力。”
王樹江特別提到,在預防冤假錯案的過程中,律師將扮演重要角色,應該發(fā)揮其力量。他坦言,這是目前切實存在的短板,“過去一段時間的司法實踐中,一些法院沒有處理好與律師的關系,導致庭審有時候被虛化。”
“律師與法官、檢察官的職能其實是一致的,都是為了打擊犯罪,保障人權,只不過履行的方式方法不一樣,所以在審判過程中,各方我們都要充分尊重,做到一碗水端平。”